六年之戰(zhàn),益達與益達益達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quán) 發(fā)布時間:2016-12-21 04:57:00 瀏覽:4141
益達作為一個無糖口香糖給人們口氣清新的嚼物,深受中國消費者的青睞。在小編很小的時候就經(jīng)常在電視上看到關(guān)于益達的廣告:嘿!你的益達。不,是你的益達!關(guān)愛牙齒,更關(guān)心你!等等。非常的有新意。也非常容易記住。
益達,全球無糖口香糖第一品牌,在美國美國推出的第一款無糖口香糖,其公司名為美國箭牌糖果有限公司。益達的口味也是相當?shù)亩嗥渲幸孢_木糖醇無糖口香糖:香濃蜜瓜口味、清爽草莓口味、冰涼薄荷口味、香橙薄荷口味。益達條裝無糖口香糖:薄荷口味、藍莓口味、檸檬口味、清爽西瓜口味。
但是受人熱愛的益達卻上演了六年之久的商標之戰(zhàn),他跟誰呢。就是一家廣東倩采公司名下的牙膏商標,同時廣告話語畫風立變?yōu)椋汉?!我的益達!不,是我的益達!
我們都知道口香糖是商標類目中的第30類,而牙膏是商標類目中的第3類,從類別來看,完全不屬于一個類目。那么會不會是近似類似商標呢,我們來看下一審是怎么判定的。
但是箭牌公司向該商標發(fā)起了阻擊,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與3件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生產(chǎn)部門、銷售渠道等方面有明顯區(qū)別,不應被認定為類似商品。結(jié)局缺讓箭牌公司很失望,但是箭牌公司依然覺得他侵權(quán)了。我就要維權(quán),于是這場商標糾紛之戰(zhàn)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針對此糾紛再審判決,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益達與益達共存容易導致公眾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誤人,或者認為存在特定聯(lián)系,于是便撤銷了一二的審判及商評委的裁定,并且責令商評委從新作出裁定,裁定結(jié)果為: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二者在功能效果、零售模式和消費特點等極為的接近,普通人群特別是消費者對二者之間一般難做出清晰準確的判辯,所以屬于類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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