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含貶義詞的商標不一定為不良影響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8 06:39:00 瀏覽:3569
文章導讀:在有些情況下,商標構成要素雖然貌似帶有貶義,但是能夠證明確是為表達良好寓意,而且并沒有使相關公眾直觀感受到其明顯帶有不良意圖的,不宜僅僅根據(jù)該商標構成要素中帶有貶義詞而認定其為不良影響的商標。
對于具有不良影響的商標,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并不予注冊,目的是為了弘揚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維護社會穩(wěn)定。
在司法實踐中,判斷申請商標是否具有不良影響時,應當考慮該標志或者其構成要素是否可能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對于類似“干掉他們”等申請商標,商標構成要素均由貶義詞構成,其外在表達形式明顯帶有歧視、侮辱人格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的意圖,違背了公序良俗,呈現(xiàn)給相關公眾的均為負面寓意,顯然屬于具有不良影響的商標。
然而,在有些情況下,商標構成要素雖然貌似帶有貶義,但是能夠證明確是為表達良好寓意,而且并沒有使相關公眾直觀感受到其明顯帶有不良意圖的,不宜僅僅根據(jù)該商標構成要素中帶有貶義詞而認定其為不良影響的商標。對此,從以下案例進行說明。
貴州省仁懷市達達人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達達人公司)在第33類的米酒、燒酒、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清酒、葡萄酒等商品上申請注冊“偷杯酒”文字商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先后駁回了達達人公司的注冊申請,理由均是認為申請商標中的“偷杯”二字不雅,尤其是“偷”字通常表示“偷竊”“偷盜”的意思,因此該申請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達達人公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稱,申請商標中的“偷杯”有著特定含義,指代貴州地區(qū)的一種婚俗,寓意良好,并不具有不良影響,而且申請商標經過大量的宣傳及使用已經為相關公眾所熟知,與達達人公司形成了一一對應關系,完全可以起到區(qū)別商品來源的作用,故請求撤銷被訴的駁回復審決定。
法院在審理該案時,根據(jù)在案證據(jù)中的線索登錄網(wǎng)站查閱了大量反映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信息,發(fā)現(xiàn)在我國很多省市和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舉辦大型慶賀、婚禮之際,都有“偷杯”的風俗習慣,尤其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偷杯”是當?shù)匕婉R瑤族世代流傳的一種民間風俗。
據(jù)此,法院認為,在判斷涉案商標是否具有不良影響時,應當考慮該標志或者其構成要素是否可能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該案中,申請商標由漢字“偷杯酒”構成,雖然其中“偷”字多被理解為“盜竊”的含義,屬于貶義詞,但這并不意味著包含“偷”字的所有標志均會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巴怠弊衷诤芏嗲闆r下還體現(xiàn)為中性詞,例如“偷著樂”“偷偷看她一眼”等。在申請商標中使用的“偷杯”二字并沒有使相關公眾清楚、直觀地感受到它是在直接表達“偷盜”的寓意。而最為重要的是,“偷杯”系我國一些少數(shù)民族的傳統(tǒng)婚慶習俗,具有較為良好的寓意,如果能夠準予注冊,從增強社會效果角度權衡,也是對我國悠久歷史中傳統(tǒng)習俗的傳承和延續(xù),故不宜認定申請商標具有不良影響。據(jù)此,法院判決撤銷了被訴的駁回復審決定,要求商評委重新作出決定。
-
43類
大粥門
查看詳情 -
20類
寶瑞鳥 PEREOVO
查看詳情 -
16類
柔月
查看詳情 -
33類
醉無忌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