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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按照新的商標法,可以進行分割申請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8 07:22:00  瀏覽:3865

問:收到《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按照新的商標法,可以進行分割申請,如果同意分割,是否直接填寫同意就可以?請問商標部分駁回后的分割申請需要交費嗎?分割后的申請對商標有無影響?答:商標分割的類型:
1.商標申請的分割
  在商標申請未獲準注冊以前,申請人可以向商標行政主管機構申請就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分割,分割后以原注冊申請日為各分割商標的申請日。申請人應提交分割商標申請書,并按分割件數(shù)繳納規(guī)費。
  2.商標注冊的分割
  商標獲準注冊后,商標權人可以就注冊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向商標行政主管機構申請分割。商標權人應提交分割商標申請書,并按分割件數(shù)繳納規(guī)費。商標行政主管機構在核準商標分割后,應就分割商標分別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重新編定商標注冊號。

文章標簽:  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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