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賣的黃油竟兩個商標"后續(xù):涉事公司最高或被罰五萬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7-02-17 02:49:00 瀏覽:2502
(原標題:"超市里賣的黃油竟兩個商標"后續(xù):涉事公司最高或被罰五萬)臺海網2月17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昨日,本報報道了有市民在杏林西路新華都超市買了一盒黃油竟撕出兩張完全不同商標的蹊蹺事,引起不少讀者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
黃油銷售商:懷疑供應商“張冠李戴”
廈門大能貿易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葉先生昨日到杏林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他表示,涉事黃油來自他們公司,本報報道后,他們很重視,第一時間對公司庫存、銷售的所有相關產品進行排查,但暫無發(fā)現(xiàn)其他類似問題。
據葉先生稱,“媽媽之選”黃油在國內已經售賣多年,此前從未出現(xiàn)問題,不過原本合作的國內供應商在去年年底和國外的廠商合同到期后不再合作,國內市場“媽媽之選”黃油出現(xiàn)斷貨。后面公司找了一家新的供應商,這家新供應商自稱有“媽媽之選”的存貨,公司就先接收了一箱試賣,這箱最后到了超市。
為何會出現(xiàn)消費者遇到的這種一盒黃油兩種不同商標的情況,葉先生稱,他在杏林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接受調查的時候,也當場聯(lián)系新供應商負責人盧先生,不過盧先生聽聞問題描述后,隨即掛掉電話,再打已無人接聽。
葉先生懷疑,一盒黃油兩種不同商標的原因,很可能是“媽媽之選”的供應商出現(xiàn)斷貨,新供應商用“多美鮮”的黃油,貼上“媽媽之選”包裝,供應給了自己的公司。昨日,記者也從葉先生那里要到盧先生的電話號碼,試圖證實葉先生的分析和猜測,但始終無人接聽。
市場監(jiān)管部門:超市、銷售商都有責任
一盒黃油兩種不同商標,銷售商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新華都超市方面同樣也存在疏忽,杏林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執(zhí)法人員表示,超市未盡到核查食品質量的責任,還出現(xiàn)購買的黃油商標上的信息和購買小票有出入,同樣負有責任。對此,杏林新華都超市的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大能貿易有限公司也表示將吸取教訓,積極整改。“我公司對于此次事件的發(fā)生深表歉意。由于沒有嚴格把握產品的進貨渠道,導致有問題的商品流入市場銷售。今后公司將對進貨和銷售流程進行規(guī)范與整改。”葉先生稱,將積極配合處理,并向消費者提供相應的賠償,服從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我們將立案對其依法處罰。”杏林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涉事黃油會被沒收銷毀,最高還可對相關公司處以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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