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名字能不能用“+”“-”等符號?
來源:百度 發(fā)布時間:2015-06-04 07:29:00 瀏覽:3091
尚標解答: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而成。
所以,如果商標里面有特殊符號的話,是可以的,把它們歸屬為圖形,商標局也是這樣處理的。
因此,“+”“-”等符號申請注冊商標完全沒有問題。但是,你要讓它具有顯著性,即要進行藝術(shù)處理,如果不這樣做,商標局會以該標志沒有顯著性而駁回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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