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異議?
來源:商標圈 發(fā)布時間:2016-05-31 03:42:00 瀏覽:1334
商標異議是指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
商標異議的內(nèi)容
商標異議的內(nèi)容范圍很廣,既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
商標異議的主體
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既可以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標異議的作用
商標異議在商標注冊過程中主要起著三大作用:
1、保護商標在先注冊人的利益;
2、保護商標初步審查人的在先申請權;
3、避免登載在《商標公布》上的商標提出異議。
具體表現(xiàn)為,首先,商標異議的重要性與商標注冊有著不可分割的相關性。對于商標注冊人,不僅可以強化商標保護的意識,更重要的是通過相關的異議程序,可以使在先權利人以及在先商標使用人可以通過陳訴事實和相關理由阻止對自身產(chǎn)品有相關風險的商標被核準注冊,從而達到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商標異議程序的設置對于商標局也起著相關重要的作用,不僅可以減少審查人員的工作量提高商標注冊的效率;同時面對公眾的監(jiān)督降低審查中的錯誤率。
商標異議就是避免不同類別中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在使用的過程中出現(xiàn)的利益沖突或者保護相關利益人不受到相關牽連。因為大多數(shù)消費者對于商標的分類不了解,會自然認為相同商標的產(chǎn)品來自同一家廠商,導致相關權利人的利益流失。
文章標簽: 商標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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