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的幾率是多少?
來源:尚標采編 發(fā)布時間:2016-08-31 03:17:00 瀏覽:1997
一、駁回復審的定義
駁回復審是指商標申請過程中,商標局認為該商標的注冊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從而駁回申請,不予審查。
商標駁回分為:絕對駁回和相對駁回。
絕對駁回是指該商標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即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不能注冊為商標使用。如:“”、“英國”、“上海”、“中南海”、“國徽”、“遵義會議”、“八一”、“中正”、“找死”、“王八蛋”等;
相對駁回是指,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的商標在整體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二、駁回復審的救濟途徑
根據(jù)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商標駁回后,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如果商標駁回為絕對駁回理由,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如果商標駁回為相對駁回,建議您及時咨詢有專業(yè)背景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律師,根據(jù)商標審查標準,就商標是否近似作出判斷,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復審。”“我們的意見是,申請駁回復審,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標注冊的機會,即使復審并未成功,申請人仍然有權(quán)在復審期間(一般為一年半至兩年期間)繼續(xù)使用TM標志。但是,如果放棄復審申請,商標申請將歸于無效。即便重新申請,也面臨兩—三年的時間成本。”
二、駁回復審的救濟途徑
上述有些絕對駁回理由是可以申請復審的,但有些相對駁回理由倒是絕對不能申請復審的,這就需要一時間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傳真給職業(yè)商標代理人把把關。
對于職業(yè)代理人結(jié)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代理經(jīng)驗的綜合把關之后,認為可以申請駁回復審的,一般提交如下資料:
(1)《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shù)剜]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zhì)(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
(5)申請商標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關材料、照片、合同等復印件。
文章標簽: 商標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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