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尚標商標轉讓網 |  幫助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商標資訊>“猛?!鄙虡双@批“蒙?!备嫔淘u委
尚標-特價轉讓商標

“猛?!鄙虡双@批“蒙?!备嫔淘u委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2-10-08 00:50:00  瀏覽:1758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 張某申請了商標“猛牛”用在潤滑油等產品上,為此,內蒙古蒙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核準此事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訴至法院。近日,一中院一審駁回了蒙牛公司的起訴。

2004年3月2日,張某申請注冊“猛牛”商標,指定用于潤滑油等商品,之后,該商標經商標局初審并公告。其間,蒙牛公司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局認為,兩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不類似、也未構成近似,因此裁定“猛牛”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蒙牛公司不服裁定,再次提出異議申請,但商評委作出與上次相同的裁定結果。

為此,蒙牛公司起訴商評委稱,“猛牛”與該公司馳名商標“蒙牛”構成了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高度近似商標,勢必會導致公眾的混淆。

案件審理期間,商評委辯稱,其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予以維持。

法院審理后認為,目前,“猛牛”商標指定使用的潤滑油、潤滑劑等商品與“蒙牛”商標所使用的乳制品商品關聯(lián)性較弱,在功能用途、生產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猛牛”商標的注冊并沒有違反商標法的規(guī)定。

法院認為,兩個商標雖然讀音相同,但公眾一般注意力仍可以將二者相區(qū)分,不至于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兩個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因此判決維持商評委的裁定。

文章標簽:  商評委 

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或”來源:m.hkfhsc.com”的作品,均為本站原創(chuàng),侵權必究!轉載請注明“來源:尚標”并標明本網網址m.hkfhsc.com!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尚標)”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可撥打電話:400-7187-888。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