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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來源:m.hkfhsc.com    發(fā)布時間:2014-05-17 01:32:00  瀏覽:2345
谷某某是某公司老板,其公司從2011年起在深圳市羅湖區(qū)未經商標所有人授權制造印有“三星”、“LG”和“摩托羅拉”等注冊商標標識的手機盒。2011年9月20日17時許,公安機關在谷某某公司的辦公場所內將谷某某抓獲,并繳獲已加工完畢的印有“三星GALAXYTabGT-P1000”字樣的紙盒14500個、印有“三星GALAXYTabGT-P1000”字樣的說明書200本、印有“三星GALAXYTabGT-P1000”字樣的盒面紙9300張、印有“LG”字樣的盒面紙2張、印有“LG-P503”字樣的紙盒一個、印有“IPhone4”字樣的紙盒6個、印有“三星天翼SCH-W589”字樣的紙盒26個、印有“摩托羅拉M039”字樣的盒面紙76張。經鑒定,現場繳獲的印有LG和三星注冊商標標識的紙盒與紙張均系偽造,注冊商標所有人及其關聯企業(yè)并未授權谷某某的公司加工、生產、存儲、銷售帶有上述注冊商標標識的產品。

羅湖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黃宇認為,本案中,谷某某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已達追訴標準,檢察院以谷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大多數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涉及到的罪名都是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人們關注商品本身,往往忽略生產商品外包裝的行為也構成犯罪。本案罪犯行為是生產手機盒,在手機盒上印刷注冊商標,這些手機盒最終的流向應該就是用來裝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這提醒我們不但要關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也要關注這些不起眼的外包裝,只有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進行全方位的打擊,才能遏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愈演愈烈的勢頭。

黃宇:羅湖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二科副科長,曾獲“深圳市十佳公訴人”、“廣東省優(yōu)秀公訴人”稱號。從事公訴工作近十年,辦理刑事案件200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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