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爭塵埃落定 “如家”商標保護亟需重視
來源:域名城 發(fā)布時間:2016-09-02 02:19:00 瀏覽:1364
如家酒店隨處可見,但是有時候此如家非彼如家。近日,一場真假“如家戰(zhàn)”經過1年多的拉鋸終于落幕。2015年,和美酒店發(fā)現(xiàn)湖南如家在日常經營中突出使用“如家”這一商標,向法院提起訴訟。湖南如家一審敗訴。湖南如家不服,向法院提起反訴。2016年8月2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緣起:和美公司狀告湖南如家
2015年6月,如家酒店連鎖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獨資設立的子公司和美酒店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湖南如家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以任何形式使用侵犯“如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文字或標識,變更其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中不得含有“如家”文字),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100萬元。
被告湖南如家提出反訴,其訴請基本與原告對等。其主要理由是,反訴人擁有的“如家”企業(yè)名稱是工商部門審定的,早于被反訴人擁有“如家”商標的時間,兩者是各自獨立的權利。
一審:湖南如家被判更名并賠60萬
長沙中院審理后認為,湖南如家公司在其網站、店招、廣告牌及其他服務設施上突出使用完整的包含有“如家”文字的標識,服務相同,構成商標侵權;湖南如家將該商標作為字號使用,在之后的實際經營中,大量突出使用含有“如家”文字的商業(yè)標識,誤導公眾,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長沙中院判定湖南如家停止侵權、依法變更其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不得含有“如家”文字,并就其侵權行為在媒體上發(fā)表聲明;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聲譽和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以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確定湖南如家賠償和美酒店經濟損失60萬元。
一審判決后,湖南如家不服,并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訴。
雙方當事人在二審中都沒有提交新證據。
二審: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經湖南高院歸納,二審爭議焦點主要有四處。一、湖南如家使用“如家”文字標識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二、湖南如家在企業(yè)字號中使用和美酒店“如家”商標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三、和美酒店在經營中使用“如家酒店”“如家快捷酒店”是否侵犯了湖南如家公司的企業(yè)名稱權;四、一審確定的侵權責任是否合理。
對于湖南如家公司提出的反訴,和美酒店公司辯稱,其“如家”商標早在2003年就核準注冊,而對方的企業(yè)名稱是2006年才注冊登記的。他們提出,“如家”商標從2002年第一家如家酒店開業(yè)時開始使用。
庭審期間,經當庭進行手機上網操作,發(fā)現(xiàn)湖南如家公司仍然在其網站上大量使用“如家”文字標識。經當庭詢問,雙方當事人對一審查明的事實均表示沒有異議。
2016年8月4日,湖南高院根據和美酒店公司的財產保全申請,裁定凍結湖南如家公司銀行存款60萬元或者查封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最終,湖南高院駁回湖南如家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商標作為企業(yè)的核心價值品牌標志,它本身具有的價值通過許多方式一直為企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形象展示基礎,在企業(yè)的發(fā)展中充分發(fā)揮了無形資產的價值作用,商標具有獨特性。所以千萬不要做投機取巧的事,盜用別人的商標。
文章標簽: 商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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