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訴北京知識產權局開庭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4 04:18:00 瀏覽:2710
(原標題:蘋果訴北京知識產權局開庭)北京商報訊(記者陳維)蘋果公司起訴北京知識產權局,要求撤銷蘋果iPhone6侵權佰利100C手機判決的案件,已于12月7日正式開庭,經過近7個小時的審理,法院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2014年底,佰利公司以北京中復電訊設備有限公司(為蘋果公司的代理銷售公司,以下簡稱“中復公司”)以及下屬門店許諾銷售和銷售的iPhone6、iPhone6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其專利權為由,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處理請求,要求責令停止上述許諾銷售和銷售行為。
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局提出,該公司是專利號為ZL201430009113.9、名稱為“手機(100C)”的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佰利公司認為,中復公司下屬門店許諾銷售和銷售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請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責令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停止上述許諾銷售和銷售行為。
2016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行政執(zhí)法辦法》審理后,做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經過比對,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雖存在一系列差別,但均屬于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無顯著區(qū)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北京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法規(guī)定,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兩公司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存在眾多顯著區(qū)別,同時也不具有涉案專利區(qū)別于現有設計的“設計要點”,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且專利權人在另案訴訟的專利無效復審行政訴訟中的主張有悖于本案的相關意見。蘋果公司、中復公司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要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原標題:蘋果訴北京知識產權局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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