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理“喬丹”案極具示范效應商標—申請人—邁克爾—再審—被申請人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9 05:45:00 瀏覽:3343
原標題:公開審理“喬丹”案極具示范效應
法制網(wǎng)記者蔡長春劉子陽文/圖
因“喬丹”商標糾紛,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在中國“三上公堂”。
4月26日,恰逢“世界知識產權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合并審理再審申請人邁克爾·喬丹與被申請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一審第三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公司)商標爭議行政糾紛共10件案件。
“喬丹”商標是否損害了邁克爾·喬丹主張的姓名權?喬丹公司是否存在主觀惡意?圍繞這些核心問題,庭審現(xiàn)場雙方展開激烈交鋒。
80起行政訴訟34起告敗
上午9時,隨著最高法副院長陶凱元手中法槌的敲響,這起國內外廣泛關注的跨國知產大案的庭審正式拉開帷幕。
據(jù)了解,喬丹公司是一家位于福建省晉江市的體育用品生產商,其先后注冊了“喬丹”“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以及與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杰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中英文寫法一致的多個商標。
2012年,邁克爾·喬丹以“喬丹”系列商標的注冊損害其姓名權,違反2001年修正的商標法第31條關于“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的規(guī)定等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隨后,被授權使用“Jordan”品牌的耐克公司對其中兩個商標提起行政訴訟,邁克爾·喬丹本人也開始了對“喬丹”系列品牌侵犯自己姓名權、肖像權的維權之旅。
邁克爾·喬丹與耐克公司曾先后提起80余起行政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中的34起作出一審判決,均宣告耐克公司、邁克爾·喬丹敗訴。2015年4月13日,邁克爾·喬丹與“喬丹”系列商標之爭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又被判決駁回上訴。
邁克爾·喬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5年12月,最高法民三庭裁定提審10件案件。
爭論此“喬丹”是否彼喬丹
喬丹商標的注冊是否損害了再審申請人邁克爾·喬丹所主張的姓名權?這是本案爭議的重大焦點之一。
在長達4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圍繞邁克爾·喬丹主張的姓名權保護的具體內容、邁克爾·喬丹在我國具有何種程度和范圍的知名度等具體問題進行了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
再審申請人認為,邁克爾·喬丹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即便是對籃球運動不了解的人也知道。第三人注冊爭議商標引發(fā)公眾混淆誤認。邁克爾·喬丹的代理律師稱,再審申請人分別于2012年、2015年在上海、北京等城市進行的市場調查顯示,至少7成受訪者誤以為邁克爾·喬丹是喬丹公司的代言人或者存在其他聯(lián)系。
被申請人則認為,再審申請人作為籃球明星在我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但這并不等同于“喬丹”一詞在我國公眾的認知當中唯一指向申請人。
被申請人說,本案爭議商標喬丹或者喬丹的中文拼音與申請人姓名邁克爾·喬丹或者中譯名存在一定區(qū)別,并且喬丹為英美普通姓氏,難以認定存在當然的對應關系。
一審第三人則認為,中文包括拼音喬丹無法與申請人建立一一對應的關系,相關證據(jù)顯示,中國有4200多位喬丹,中國企業(yè)字號里帶喬丹的有上百家,最早的企業(yè)在申請人成名之前就有。
唇戰(zhàn)是否存在主觀惡意
庭審現(xiàn)場,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一審第三人就喬丹公司是否存在主觀惡意展開唇槍舌劍。
再審申請人認為,喬丹公司“搭便車”的意圖顯而易見:“第三人原來企業(yè)名稱與喬丹沒有一點關系,2000年變更為喬丹公司,開始以喬丹為字號開展經營活動,注冊了60多件姓名商標,40多件形象商標,32件含有喬丹先生兩個兒子姓名的商標,還有23號、公牛隊、棒球運動等商標,主觀惡意不言自明?!?
被申請人承認,第三人的某些行為是有不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被訴裁定中也做了相應查明和評述,但由于超過5年追訴時效,第三人早期取得的商標已無法追訴。申請人所述情況與本案商標注冊合法性并無直接因果關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為行政確權的中立裁判者,既不鼓勵惡意注冊,也不鼓勵怠于行使權利。
對此,一審第三人解釋說,20多年生產經營當中面臨的假冒以及侵權案件非常多,第三人在經營當中無奈對正在使用的喬丹商標的周邊注冊了一些商標,但是這些周邊注冊的防御商標申請人從未使用,在再審申請人提出本案訴訟之前,第三人已經放棄、注銷部分商標,足以看出第三人申請這些商標并無惡意。
一審第三人說,公司所有宣傳均稱“喬丹體育民族品牌”,可以與申請人及其代言公司相區(qū)別。從相關公眾的認知行為來看,第三人的商品與申請人代言產品有很大差別。第三人經營20多年擁有上億用戶,爭議商標是對自身商譽的延續(xù)注冊。
知產保護力度不斷升級
13時11分,陶凱元宣布閉庭。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說,雖然此案并未當庭宣判,但卻有著極為重要的積極示范作用。相比于此案具體的審理過程,此次公開開庭審理的形式更加值得社會關注。
不僅如此,此次庭審由最高法副院長擔任審判長,也引起薛軍的注意。
薛軍認為,這不僅體現(xiàn)出法院對該案的重視,也與目前正在火熱推進的司法改革相呼應,尤其是其中的領導干部帶頭辦案,最高法以這樣一次生動的實踐給出了示范。此外,最高法選擇在“世界知識產權日”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開庭,也體現(xiàn)出目前國家在法律層面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升級。
法制網(wǎng)北京4月26日訊
文章標簽: 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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