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著名的紅酒品牌“奔富”
來源:m.hkfhsc.com 發(fā)布時間:2014-07-19 01:16:00 瀏覽:3194
英國“每日郵報”網7月17日文章,原題:品牌戰(zhàn)爭:與商標“搶注者”們的較量 他們被稱作商標“搶注者”,長期以來令進入市場的外企頭疼不已。這些熟諳復雜商標法的人,盯上某些有價值的外國品牌,將其注冊為商標。當國際企業(yè)希望將產品推向市場時,往往別無選擇,要么花大錢買回商標,要么為產品注冊新商標,或通過漫長繁瑣的官司爭取權益。目前澳大利亞著名的紅酒品牌“奔富”,正因其中文商標與某商人陷入官司糾紛,后者去年曾贏得與法國某紅酒商的類似訴訟案。專家表示,對尚未熟悉世界最大消費者市場的外企而言,“奔富”和近年來備受關注的許多案例是種告誡,提醒外企將面臨的風險。
許多外企因商標法的“先注冊先得”原則而陷入困境。這與美國和許多英聯(lián)邦國家不同,申請者在這些國家注冊商標須表明已經或計劃將其用于商業(yè)領域。
在華外企也有挑戰(zhàn)的機會。一是證明對方確屬惡意搶注行為,實為敲詐?;蚴潜砻髟撈放圃诒粚Ψ阶詴r已是知名品牌。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企業(yè)很難說服法庭。
近來引人注目的商標訴訟案有,即將開始的電動汽車特斯拉的訴訟、輝瑞制藥未能贏得的“偉哥”中文商標爭奪戰(zhàn)……名人也未能“幸免”。流行歌星賈斯汀·比伯、足球明星C羅等人的名字,都已被廠商用作促銷從鞋到農藥的品牌。兩年前,籃球傳奇喬丹曾起訴名為“喬丹體育”的品牌。事實上,連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也已被商家注冊為商標。
法律專家認為,重新修訂并從今年5月開始生效的商標法,會令外企更易保護自己的商標。亞洲法律顧問斯坦·阿伯拉姆斯則說,相關法律將改善市場環(huán)境,但此類爭議或將減少的首要原因是,如今眾多外企已更加了解如何在市場經營。
文章標簽: 紅酒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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